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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乌尔旗汉森林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乌尔旗汉森工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学东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牙克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造林和更新;森林经营和改培;森林防火和航空护林;森林管护和日常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育种和育苗;林产品采集和加工销售;经济林培育;碳汇开发交易;森林调查规划设计;油脂石化产品供应销售;路桥房屋维修施工;林业科技服务;林业信息通讯服务;投资与资本运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价格认证;林业工程建设监理;林产品检验检测;生态损害司法鉴定;国际贸易;旅游资源开发;国内旅游业务;航空旅游;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旅游商品设计销售;旅游中介服务;森林康养;森林食品生产销售;食用菌栽培;中草药种植;花卉种植;动物饲养;水产养殖;医药和酿酒制造加工和销售;矿泉水开发;有色金属勘探开发生产销售等。
办公地址及其联系方式:牙克石市乌尔其汉镇,邮政编码022159企业简介:乌尔旗汉为蒙语“黎明”之意。林业局始建于1958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主脉西麓中部,山脉呈东北—西南走向,海拉尔水系发源地和嫩江水系的上游。施业区范围横跨牙克石市和鄂伦春两个行政区,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公司生态功能区总面积593,617公顷,林地面积577,017公顷,活立木总蓄积为6,62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82.42%。建有内蒙古兴安里省(部)级自然保护区,湿地总面积16615.14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5.03%。保护区内国家及自治区珍稀濒危保护植物有25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71种,野生经济植物约有400余种。
公司总部现设14个委部办,下设9个林场、15个单位,目前在册职工1885人。公司现有党组织47个,其中党委2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44个(含科级直属党支部23个),现有党员895人(含离退休党员86人)。多年来,公司累计为国家提供商品材1173万立方米,累计上缴利税5.7亿元。
二、【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
公司党委会
张学东 党委副书记
刘大勇 党委副书记
武喜乐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滨生 党委委员
刘卫杰 党委委员、组织部长
公司董事会
张学东 董事
刘大勇 董事
李绍鹏 外部董事
王策本 外部董事
姜兰辉 外部董事
包洪臣 外部董事
公司经理层
张学东 总经理
张滨生 副总经理
谭志林 副总经理
姚云鹏 副总经理
管理职权、职责划分以及工作运转流程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依法落实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考核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6项职权。
公司经理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落实董事会决策和授权事项,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三、【主要财务数据】
2021年末资产总额为87,042万元,负债总额为40,32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6,717万元。营业收入总额为1,130万元,利润总额为451万元,净利润总额为451万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1.02%。
四、【生产经营情况】
主要产品产量、销量:生产木材74立方米,销售74立方米,销售收入3.48万元;销售成品油647吨,销售收入483.95万元。
重点项目投资情况:2021年公司在建重点项目含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防火应急道路建设、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林区相关通讯设施设备、林区公路涵洞养护修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森工集团本级自筹项目(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改造项目、塔路修建、防火车辆增补)等。共争取到计划投资7,446.9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464.00万元,自治区投资2,086.98万元,森工集团投资820.89万元,公司自筹75.10万元。
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森工集团关于生态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主责主业,自加压力,主动作为,在生态保护建设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高质量实施国家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完善造林绿化落地上图管理体系,完成人工造林3011亩、植被恢复1558亩、补植补造2万亩、森林抚育19万亩。二是推动苗圃分类经营,完成大地新播、大棚新播、换袋容器苗等工作,生产苗木706.28万株。三是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新机制。全力落实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处置案件9件、问题图斑17块,完成率100%。四是高质量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在林区率先完成了237块标准地外业调查任务。五是稳步推进湿地保护各项工作,全面完成2019年内蒙古兴安里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项目(2020年部分剩余项目),组织落实2021年大雁河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资金项目,认真开展内蒙古兴安里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六是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4万亩,全面达到“四率”指标。七是从严执行森林防灭火“严细实专精早”要求,狠抓预防、扑救和保障能力提升,全年防灭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五、【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经营性资金支出预算为29,168.00万元,本年实际支出为28,421.00万元,结转下年747.00万元。
六、【重大事项】
重要人事变动情况:
1.2021年1月,谭志林同志任乌尔旗汉林业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级高级职员;
2.2021年1月,姚云鹏同志任乌尔旗汉林业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级高级职员;
3.原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张学东2021年10月免原职,任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乌尔旗汉森林工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二级高级职员;
4.原驻林业局有限公司资源监督员(正职)张德政2021年10月免原职,任森工集团驻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乌尔旗汉森林工业有限公司资源监督员、二级高级职员;
5.原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董事刘大勇2021年10月免原职,任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乌尔旗汉森林工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董事、四级高级职员;
6.原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武喜乐2021年10月免原职,任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乌尔旗汉森林工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四级高级职员;
7.原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滨生2021年10月免原职,任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乌尔旗汉森林工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四级高级职员;
8.原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组织部部长刘卫杰2021年10月免原职,任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乌尔旗汉森林工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组织部部长、四级高级职员;
9.原林业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谭志林2021年10月免原职,任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乌尔旗汉森林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级高级职员;
10.原林业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姚云鹏2021年10月免原职,任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乌尔旗汉森林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级高级职员;
11.2021年10月,委派李绍鹏同志、王策本同志、姜兰辉同志为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乌尔旗汉森林工业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二级高级职员;包洪臣同志为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乌尔旗汉森林工业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四级高级职员;
12.2021年10月,祝令全同志任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乌尔旗汉森林工业有限公司监事。
七、【履行责任情况】
政治责任:2021年,乌尔旗汉森工公司班子成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理念,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之基,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主责主业,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着眼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立足主责主业,自加压力,主动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公司全面开启“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路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济责任:为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按照相关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乌尔旗汉森工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乌尔旗汉森工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严格遵照执行。配合委托中介机构开展2016年至2020年度的各项专项资金进行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对专项资金的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到位、使用及管理情况,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大宗物资采购执行情况,项目完成与绩效评价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审计,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合理使用。
社会责任:继续加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对镇区主干道11公里沥青路面进行了修补养护。围绕垃圾处理、生活用水、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维修等问题召开地企共建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全力落实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建立台账,逐件推进,确保移交信访事项和信访积案有效化解,交办事项实现“事心双解、案结事了”。
安全责任:及时召开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会议,强化职工培训和现场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及日常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预案演练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实施集中攻坚。采取定期不定期的自检自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真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八、【职工权益维护】
截至2021年末,在册职工1885人,年度职工工资兑现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公司层面无招聘新职员的权责,2021年接受集团分配的新职员33人,通过森工集团公开遴选合格10人。2021年度完成政工系列职称申报推荐22人,其中高级政工师1人;政工师12人;助理政工师9人。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推荐1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9人。开展职工技术培训工作,培训23人。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给职工发放了劳动保护用品。同时,持续开展无息贷款、“一助一”“多助一”等帮扶活动,2021年送温暖投入48.85万元,慰问困难职工投入9.85万元。
九、【报告摘要】
董事会工作报告摘要
2021年乌森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森工集团党委各项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董事会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建好建强董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功能作用,为实现国有企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截至2021年底,乌尔旗汉森工公司共有6名董事,其中森工集团选聘4名外部董事。
(一)制度建设及运转情况
1.董事会设置和制度建设情况。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制定董事会工作规则,明确董事会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等,制定《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 方案》《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 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总经理工作规则》《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等董事会管理制度,规范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原则、程序、内容等,推动董事会规范授权,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决策执行效率,确保董事会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2.董事会运转情况。一是按期召开会议。全年共召开董事会议4次,全部为现场会议,全年审议议案6项,内、外部董事均全部参加。2021年,因森工集团未任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外部董事尚未配齐,年内未成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二是董事忠实履职尽责。董事会召开期间,各董事能严格按照要求出席会议,认真行使权力,承担相应义务,充分行使表决权,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为企业发展献策。外部董事全年累计履职天数137天,开展调研20次。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健全董事之间、董事会与党委会、经理层之间畅通交流机制,及时就相关事项展开沟通、研究和论证,保障各治理主体协调运作,有效提升决策的科学性。
(二)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森工集团党委、森工集团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了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生产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建设投资计划、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等编制工作,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层人员,科技创新发展和科技人才培养,防范化解风险等各项工作,完成了预期目标。
财务会计报告摘要
(一)经营性资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本年经营性资金支出预算为29,168万元,本年实际支出为28,421万元,结转下年747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助结余253万元、森林管护费补助结余272万元、补植补造经费结余110万元、人工造林经费结余48万元、植被恢复造林经费结余24万元、森林保险工作经费结余4万元、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森林保险理赔资金结余36万元;森林抚育补贴、停伐补贴、社会职能人员经费、防火专项补助经费、营业外其他支出无结余。
(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完成情况
1.2021竣工项目3项,投资计划总计82.98万元,资金到位总计82.98万元,交付资产总计82.79万元。
2.2021年在建工程6项,投资计划总计12,687.4万元,资金到位总计12,213.4万元,完成投资10,087.43万元。
(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加油站实现利润45.2万元、经营性资金预算支出28,42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98万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3.67%、预付账款下降率99%、应收账款下降率1.8%、其他应收款下降率2%、消耗库存物资利用率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