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A+ 大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库都尔森林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库森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晓斌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牙克石市
经营范围:森林经营和管护;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人工造林;森林防火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树木种植经营;林产品采集;林业产品销售;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休闲观光活动;食用菌种植;中草药种植;花卉种植;野生动物保护;选矿;生态资源监测;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木材加工;木材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牙克石市库都尔镇
联系方式:邮政编码:022164
电子信箱:kdedzb@126.com
企业简介:库都尔森林工业有限公司1953年成立,位于大兴安岭腹部主脉东西两侧,地处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境内,行政区划上隶属牙克石市,东邻克一河,南接乌尔旗汉,西连陈巴尔虎旗,北与图里河毗邻。主体生态功能区总面积502,646公顷,林权证面积483,603公顷,主要负责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林区改革、改善民生和党的建设等工作,公司直属单位18个,在岗职工2120人。公司现有党组织32个,其中党委2个,党支部30个,现有党员738人。
二、【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
公司党委会:董晓斌 党委书记
王海英 党委副书记
郑 伟 党委副书记
冯广利 党委委员
赵大勇 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陈 栋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郑凤江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管理职权: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
工作运转流程:公司党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党委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党委会议题建议、负责会议通知、记录、会议纪要等事宜,具体流程以公司委员会工作规则为准。
公司董事会:董晓斌 董事长
王海英 董事
郑 伟 董事
郑凤江 职工董事
李绍鹏 外部董事
王策本 外部董事
姜兰辉 外部董事
包洪臣 外部董事
管理职权:董事会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负责公司战略目标的制定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履行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库都尔林区森林资源经营保护责任和防范经营风险、深化企业改革等职责。
工作运转流程:董事会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讨论并作出决策,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提交董事会讨论决策的议案,应以书面形式,定期会议提前15日、临时会议提前10日连同相关资料提交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形成会议方案,提报董事长审核确定。董事长审核确定后,由董事会办公室根据会议方案拟定会议通知。以现场会议召开的会议,表决票应当由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清点,并由董事长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和宣布决议是否通过。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要求立即验票。以通信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董事长应将会议表决结果及议案是否通过的情况通知各位董事。董事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并有权要求验票。
公司经理层:王海英 总经理
冯广利 副总经理
刘焱燚 副总经理
杨忠智 副总经理
管理职权:总经理办公会议是总经理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沟通情况、科学决策和组织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形式。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的前提下,坚持依法议事、权责统一的原则,以达到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管理目标。研究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部署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研究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党委会决议的实施办法。坚决维护出资人的权益,执行公司董事会决策及授权事项,接受公司党委的政治领导等职权,具体职权以总经理工作规则为准。
工作运转流程: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经理层成员参加,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按照会议议题实行逐项汇报讨论,先由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汇报,然后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最后由总经理综合出席会议的经理层多数成员意见进行决策。经理层成员就某项议题不能达成明确一致意见的,总经理可以决定缓议该议题或作出最终决策。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记录和会议纪要等事宜。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2021年期末资产总额为85,089.67万元,流动资产总额24,995.30万元,非流动资产总额60,094.37万元;负债总额43,411.6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865.75万元,非流动负债总额23,545.8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1,678.03万元,实收资本6,083.58万元,资本公积36,226.16万元,未分配利润-631.70万元。
(二)营业收入: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90.59万元。
(三)利润总额:2021年利润总额54.02万元。
(四)净利润:2021年实现净利润48.50万元。
(五)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2021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0.12%。
(六)资产负债率: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为50.92%。
四、【生产经营情况】
(一)木材:2021年木材生产249立方米,生产成本9.96万元;本年木材销售249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14.94万元。
(二)剩余物:2021年剩余物生产37立方米,生产成本1.48万元;本年剩余物销售37立方米,实现剩余物销售收入1.68万元。
(三)成品油:2021年销售成品油433吨,实现成品油销售收入333.71万元。
(四)重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1.企业自筹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235.78万元,2021年实际完成投资234.44万元。
2.折旧资金项目:计划投资290.55万元,2021年实际完成投资284.40万元。
3.2021年林区损毁桥梁改造修建项目:自治区专项投资总额217.50万元,2021年完成投资206.60万元。
(五)环境保护情况:2021年完成森林抚育面积19万亩,完成造林15,883.30亩,森林管护面积727万亩,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面积663.36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2万亩。
五、【预算执行情况】
(一)停伐补助:2021年停伐补助预算收入指标10,129.00万元,实际收到10,129.00万元;预算支出指标10,129.00万元,实际支出10,129.00万元;上半年实际支出2,304.3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2.75%。
(二)社会职能人员经费:2021年社会职能人员经费预算收入指标713.00万元,实际收到713.00万元;预算支出指标713.00万元,实际支出713.00万元;上半年实际支出360.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0.50%。
(三)森林管护费:2021年森林管护费预算收入指标9,531.00万元,实际收到9,531.00万元;预算支出指标9,531.00万元,实际支出9,306.54万元;上半年实际支出6,665.7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9.94%。
(四)森林抚育补贴:2021年森林抚育补贴预算收入指标3,982.00万元,实际收到3,982.00万元;预算支出指标3,982.00万元,实际支出3,990.75万元;上半年实际支出539.9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3.56%。
(五)社会保险补助:2021年社会保险补助预算收入指标5,552.00万元,实际收到5,552.00万元;预算支出指标5,552.00万元,实际支出5,105.09万元;上半年实际支出1,509.5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7.19%。
(六)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森林保险理赔资金:2021年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森林保险理赔资金预算收入指标136.00万元,实际到位136.00万元;预算支出指标136.00万元,实际支出136.00万元;上半年实际支出25.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8.54%。
(七)森林保险工作经费:2021年森林保险工作经费预算收入指标46.00万元,实际到位46.00万元;预算支出指标46.00万元,实际支出46.00万元;上半年实际支出24.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2.17%。
(八)利润指标:2021年森工集团核定利润指标16万元,我公司2021年度实际实现利润48.50万元,比林管局核定利润指标多盈利32.50万元。
(九)上缴款指标:2021年森工集团下达的上缴款指标为665万元,实际完成上缴665万元。
(十)三公经费指标: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指标支出88万元,实际支出55.74万元。
六、【重大事项】
(一)2021年1月18日,郑凤江任库都尔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刘焱燚任库都尔林业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忠智任库都尔林业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未分配利润年初调整:2021年未分配利润年初调整增加501.21万元。
(三)消防职能移交:2021年完成消防职能移交,移交固定资产70.11万元。
(四)对外捐赠:库都尔镇区道路维修,经森工集团批复,捐赠给库都尔镇政府15.00万元。
七、【履行责任情况】
一是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编制预算,严控成本支出,规范森林抚育费用,加强资金兑付管理。规范完善了阳光采购实施细则,实行采购职能归口管理,防范采购风险,提升采购质量和效率。制定了《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杜绝资产流失问题发生,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率。二是安全责任履行情况。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核心,对公司各基层单位、造林驻点和作业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20余次,下达整改通知单90余份,完成了各项隐患整改任务;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职业病危害事故。三是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在民生建设上,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投资80余万元对牙伊公路进行了4次修补,出资15万元联合属地政府对库都尔中央街2.5公里的破损路面进行了沥青铺垫,完成了环境治理、镇区绿化等12项民生任务;在疫情防控上,全力配合属地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等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加大物资保障力度,累计发放各类防疫物资13.33万元,新冠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实现了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宣传出动、物资保障、落实防控“五个到位”;在信访维稳上,加大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力度,2021年办结率100%;在基本建设上,全年完成林场场部对外连接道路路基55.54公里、路面49.54公里,防火应急道路8.5公里,新建桥梁14座,开工建设公路养护81.4公里,新建涵洞30道。四是政治责任履行情况。2021年库森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五个必由之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森工集团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建设“江源库都尔、文化库都尔、红色库都尔、现代库都尔”的新征程上笃定心志,攻坚发力,汇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
八、【职工权益维护】
库都尔森工公司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全部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及《内蒙古森工集团公司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保障职工享受正常节假日、职工年休假、病假、产假等假期,并为职工参保了“五险二金”,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2021年共为28名新入职员工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明确了试用期时间及工资收入。按照森工集团下发的关于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进行统计上报。2021年共计完成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作23人,其中,正高级2人、副高级4人、中级15人、初级2人。按照公司的自身需求,向内蒙古森工集团上报所需人才,并将分配的大学生员工按照专业及公司需求分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保障新入职员工学有所用,能够发挥其最大的价值。2021年共接收森工集团分配新入职研究生3人、“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7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8人。
九、【报告摘要】
董事会工作报告摘要:库都尔森工公司先后出台了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落实董事评价办法、外部董事履职细则、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支撑保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议事程序,以及董事履职支撑保障等方面的规范性要求。完善了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结合公司实际,对现有280项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新增制度74项,废除153项,出台了库森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保障了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有效顺畅运行,为企业规范治理提供了较为系统的制度支撑。全年按照要求召开董事会4次,全体董事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2021年库森公司董事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计划、财务预决算、建设投资及其他职权范围内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全年审议表决议案32项,各项决议均得到有效执行,外部董事能够依据《直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直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义务,行使权力,认真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充分发挥了外部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财务会计报告摘要:截止2021年末资产总额85,089.67万元,负债总额43,411.6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1,678.03万元。2021年库都尔森工公司完成各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额23,806.4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19,434.00万元、自治区财政2,522.50万元、森工集团自筹1,323.60万元、企业自筹235.78万元,完成21,441.53万元。2021年森工集团核定利润指标16万元,我公司2021年度实际实现利润57.85万元,比核定利润指标多盈利41.85万元。